全球居留计划(GRP)

全球居留计划(GRP)

全球居留计划(GRP)

全球居留计划(GRP)

居住在马耳他
享受15%的固定税率
在欧盟申根区内旅行
全球居留计划下的受益人将获得马耳他居留许可,享受汇入马耳他的所有外国收入来源的低至15%的固定税率,以及因旅游目的前往申根区,无需申请额外签证。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,则个人有权根据GRP计划申请特殊税务状况。申请人必须:
  • 不是欧盟、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国籍;
  • 可以用英语或马耳他语沟通;
  • 不通过马耳他的任何其他特殊税务状态受益;
  • 持有有效旅行证件;
  • 收到稳定和定期的资源,足以维持自己和家属的生活,无需受助于社会援助;
  • 拥有医疗保险政策,涵盖主申请人及其受抚养者在欧盟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。
流程1阶段 – 申请 支付6000欧元的行政费用(如果财产位于戈佐或马耳他南部,则减至5500欧元),并向马耳他国际税务局(ITU)提供所有相关文件。 第2阶段 – 尽职调查

申请人必须被认为是“适当人选”,并且满足国际税务总局(ITU)进行的所有尽职调查检查,调查需要约六(6)周完成。如果申请获得批准,将获得原则上批准书,主申请人将受邀出席ITU的介绍会

3阶段 – 投资 1. 在马耳他购买符合条件的地产。在规定方面,符合条件的地产是位于马耳他的不动产住宅物业: – 最低购买价格为27.5万欧元(戈佐或马耳他南部的地产价值则不低于22万欧元) 或 – 租赁不低于每年9600欧元(如果地产位于戈佐或马耳他南部,则年租金不低于8750欧元)的地产 符合条件的地产在其居留期间必须被保留,且不得与列在居留证上的受抚养者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分享。提交符合条件地产协议后,投资者必须支付第一笔税款。 4 申请人每年必须缴纳最低1.5万欧元的税费;汇入马耳他的所有国外收入应按15%的税率征税,但可能申请对此类收入进行双重税收减免。 在马耳他产生的收入将以35%的税率征税。马耳他境外产生的不汇入马耳他的收入不将予以征税,但可能在国外征税。受益人及其配偶不能选择单独税款计算。 第5阶段 – 完成和持续的义务 在完成所有上述阶段后,将发出原则上批准书,然后起诉申请马耳他居留卡。根据“全球居留计划”获得特殊税务状态的申请人每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: a) 必须保留符合条件的地产(或替换为符合计划最低要求的其他不动产); b) 申请人不得在任何其他辖区居住超过183天; c) 居留期间必须持有医疗保险; d) 主申请人不得在马耳他定居; e) 支付要求的年度税费; f) 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年度报表,确认遵守该计划的所有条款。